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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关于印发加强意识心态工作方案的函

更新时间:2022-04-19 来源: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 字体:[ ]

湘交工学会[2022]06号

学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按照省科协关于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方案》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上级党委、政府指示精神,认真做好学会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学会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郭紫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贺湘泉、杨月光、黄合来、王勇鹏、王岩、周壮志六位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学会秘书处,具体事务由邹勇双同志负责处理。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国科协、省科协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2、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阵地建设。

3、加强对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监管,特别是国际性会议,有重要会议和活动提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备。

4、加强对学会出版物、网站、微信工作群的监督管理。

5、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风险排查及应急处置。

6、根据湖南省科协《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学会应急管理预案,包括研判分析、全面监测、妥当处置、及时报告等内容,并监督落实。

三、工作要求

1、学会秘书处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本职工作实际,抓好职责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

2、学会秘书处要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使学会意识形态方面不出问题。

四、意识形态工作预案

1、研判分析。定期分析研判学会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以及思想领域内存在的隐患及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2、全面监测。对学会微信工作群、公众号、学会网站、刊物等重点领域进行监测,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快速反应、有效预防和化解。

3、妥当处置。学会交流会议,主讲者有不当言论,要及时制止或终止,并不得在媒体进行传播。在学会有关载体上出现不当言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删除,积极消除负面影响,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诽谤造谣等涉嫌违法信息,应及时报警,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4、及时报告。学会出现重大舆情时,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省科协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