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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期简讯

更新时间:2017-04-07 来源: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 字体:[ ]

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简讯

(第四十三期)

主要 内 容

1、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七届九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

2、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召开七届四次理事会暨学术交流会

3、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20151-6月工作总结

42015年学术年会论文编辑及评审总结

52015年度学术年会获奖论文名单

6、文明出行 遵守交通秩序从小做起——记交通安全科普教育进校园活动

7、韶山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评审会在长召开

8、新增理事及理事单位名单

9、标题新闻

10、会员论文选登

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七届九次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

201565日,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在长沙召开第七届九次常务理事会。因部分副理事长及常务理事工作安排问题,实际到会24人,副理事长杨月光主持会议。

李家瑞理事长首先向各常务理事汇报了“学会2015年1-5月工作完成情况、下半年工作计划”,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如:省科协、省民政厅社团局2014年度年检为合格单位;完成2014年度财务年度审计;省技术质量监督局代码证年检换证;上报省民政厅社团局“省级社会团体评估”上报材料,;学会秘书处还认真实施完成了七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制定的工作任务:编辑印发第42期学会简讯;下发2015年学术年会撰写论文通知;邮寄2015年理事单位会费通知等;

在技术咨询及科普工作方面:完成永龙高速《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优化咨询工作,进行现场调查及三方会议讨论;积极联系省公安交警组织进行“文明交通”科普宣传活动日,因天气原因一直未能实施。作为2015年重点咨询工作项目全省普通公路安保工程的技术培训、设计审查及实施验收因各方面的原因不能实施,但在公路局3-4月举办的三期全省普通公路安保工程的技术培训,学会联系推荐了省公安交警总队的事故预防及处理支队的张超支队长参加讲课。

学术委员会主任李硕教授汇报了2015年学术年会论文收集情况以及讨论会议确定时间,经大家商量确定2015年学术年会暨学会七届四次理事大会七月十三日在长沙召开,并要求各常务理事会后组织各自单位的科技人员积极撰写稿件,620日前发到学会邮箱。

丁连棣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汇报了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省级社会团体评估工作组”对学会实地考察的情况;提交了增补理事会成员的申请表。会议就以上议题进行热烈讨论,一致通过湖南辰波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聂志强担任常务理事、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副局长郭亮夫担任理事等事宜;同时,会议认为社团评估工作是学会发展的一个契机,秘书处应根据评估组的建议逐条进行完善,如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办公室规范化管理等,争取达到4A社团评估要求。

丁连棣秘书长还对学会聘用工作人员变更及工资确定进行了汇报。

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

召开七届四次理事会暨学术交流会

20157月13上午,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在省委招待所召开七届四次理事会暨学术交流会,本次会议的主题是“提升公路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会理事长李家瑞、副理事长杨月光、李硕、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政委王千雄、中南大学教授黄合来、湖南省科协学会部肖鹏科长等同志在主席台就座,参加会议的理事会成员、论文作者等共计70余人。

会议由副理事长杨月光主持。大会首先听取了李家瑞理事长作的“学会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工作报告”。理事长报告指出:学会在省科协、省民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理事单位及广大会员的大力支持下,有条不紊地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咨询、科普教育、推优评先、科学研究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并荣获2013年及2014年湖南省科协学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在咨询工作方面,学会2014年至今完成了永龙高速《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优化咨询、韶山高速《交通安全设施》改造设计图评审、《营盘东路下穿京港澳高速公路顶推施工工程交通组织分流》方案设计以及省高管局关于湖南省高速公路限速标准调整方案咨询评审等7项工作;并接受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建设处委托承办了“湖南省农村公路安保专业技术培训”。在举办学术交流活动方面,学会以成立30周年为契机,依托中南工业大学组织召开的第十四届COTA国际交通科技年会,秉承“安全、智慧、可持续、多模式综合交通运输系统”主题开展学术交流,成效显著;2015年学会与湖南省警察学院交通管理系共同举办了“文明交通”进校园科普宣传活动日,与星沙丁家小学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行为动漫教学、赠书、交通指挥手示表演等交流活动;同时,学会还编印了《学会30年工作集锦》、简讯等刊物。

理事长在讲话中特别提到:鉴于学会秘书长丁连棣同志需出国一段比较长的时间,为进一步充实中坚骨干力量,经学会第七届九次常务理事会商量决定,决定在此期间由副理事长杨月光同志代行秘书长职能。

省科协学会部肖鹏科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学会的各项工作,并就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二是要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进一步加强学会能力建设;三是要以增强学会凝聚力为目标,进一步做好建家交友工作。

本次会议共收到来自交通、公安交警、科研设计、高等院校等单位学生及科技工作者撰写的论文74篇,经专家评审后共有47篇收录到论文集,并评出特等优秀论文一篇、二等优秀论文四篇、三等优秀论文11篇,湖南省高速公安交警局获得组织奖。会上,学会从论文集中精选了五篇论文进行现场交流,分别是:《建设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推动依法治国理论践行交通管理》、《长株潭城市群公路网运输效率与运营效能评估》、《TOGAF在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系统设计中的应用》、《湖南省交通警察执法执勤安全防护问题的调查与分析》、《长沙市五一商圈交通微循环改造研究》。

接着,会议举行了两场专家学术报告:学会副理事长、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教授李硕以“采用大数据技术推进交通安全和交通可持续发展”为主题进行了精彩的演说;中南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教授黄合来介绍了“中南大学城市交通研究中心团队工作”。与会代表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最后,会议在欢快的音乐声中举行了优秀论文颁奖仪式。

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2015年1-6月工作总结

2015年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在认真执行省民政厅社团局、湖南省科协、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的各项指示,在各理事单位及广大会员的大力支持下,1-6月按照年初七届八次理事制定的工作计划,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年检审工作

1、省科协、省民政厅社团局2014年度年检为合格单位;

2、省技术质量监督局代码证年检换证;

3、完成上报省民政厅社团局“省级社会团体工作评估”上报材料,5月27日接受省民政厅社团局对学会工作的实地考察;社团局的考核对学会今后工作的开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4、完成2014年度财务年度审计。

二、实施七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制定的工作任务

1、编辑印发第4期学会简讯;

2、下发2015年学术年会撰写论文通知;至630日止收到各理事单位组织撰写的论文73篇;组织筹备2015年年会及学术交流会;

3、联系各理事单位缴纳2015年理事单位会费。

三、技术咨询及科普

15月受湖南省永龙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完成永龙高速《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优化咨询工作,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并进行三方会议讨论,为永龙高速营运期的快速、安全、畅通提供有效的保证;

26月受湖南省高速公路湘潭管理处委托,完成韶山高速《交通安全设施》改造设计图评审工作;

31-5月受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委托,承担《营盘东路下穿京港澳高速公路顶推施工工程交通组织分流》方案设计,完成并交付使用;

46月9与湖南省警察学院交通管理系组织,进行了“文明交通”进校园科普宣传活动日,与星沙丁家小学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行为动漫教学、赠书、交通指挥手示表演等交流活动;

5、作为2015年重点咨询工作项目全省普通公路安保工程的技术培训,公路局3-4月举办了三期全省普通公路安保工程的技术培训,学会联系推荐了省公安交警总队的事故预防及处理支队的张超支队长参加二期授课。

2015年上半年,学会认真及时的完成了省科协、省民政厅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了省科协、省民政厅、省质量监督局、省财政厅、市税务局等有关部门的年检年审工作,均为年检审合格单位,同时学会获2014年湖南省科协学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

学会秘书处根据常务理事会年初的工作安排,按时召开秘书长及常务理事会议,及时检查和讨论学会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强了学会的制度建设。

今年5月份,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组织“省级社会团体评估工作组”到我会调研,认为学会具有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秘书处职能分工和人员分配结构需完善等薄弱环节。鉴于学会秘书长丁连棣同志需出国一段比较长的时间,为进一步充实中坚骨干力量,经学会第七届九次常务理事会商量决定,决定在此期间由副理事长杨月光同志代行秘书长职能。

2015年学术年会论文编辑及评审总结

学术委员会主任李硕

2015年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学术年会是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4]55号文件:“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意见”、省政府办公厅[2014]167号特急明电、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刘明欣厅长工作报告,确定2015年是“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点执行年,学会七届八次常务理事会根据以上文件讨论决定, 2015年学会学术年会的主题是提升公路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过半年多的准备,共收到来自交通、公安交警、科研设计、高等院校等单位科技工作者及学生撰写的论文74篇,其中省公安高警局及各高速支队46篇,各市州公安交警支队5篇,湖南省交通厅信息中心3篇,湖南省交通勘察设计院2篇,长沙市交通运输局1篇,辰波交通工程有限公司1篇;中南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湖南警察学院等院校教授推荐教师和毕业生论文15篇。经专家初审,收录到论文集的论文47篇,复审评选出特等奖论文一篇、二等奖优秀论文四篇、三等奖优秀论文11篇,组织奖:湖南省公安高速交通警察局。

来自省公安高速交警局领导和一线民警的46篇论文,论文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快速、畅通的各种观点,很有实际操作意义。在论文评审中,专家们认为,在论文的撰写中,只要是有具体的数据和现象,并提出一个具体的有效的实施方法,就是一篇可取的论文,如高警怀化支队周灿、谢林洲撰写的《雪峰山隧道危化品车辆通行禁区交通安全管理分析》;专家们在审稿中也有疑惑,这些论文普遍论据不足,都是一些公式、观点的罗列,也没有具体实例,大有让人感觉是在本单位工作年度总结、网上搜索、摘录。经专家会议讨论决定:我们对大量抄录的文章没有录用;主题不明确、语言不通的没有录用。

来自科研单位、院校上报的论文,因有的论文与本次学术年会主题不相符,专家初审时评为优秀论文,在复审时又只能舍去;院校已在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我们也没有收录,但可以参加每两年一次湖南省科协组织的自然学科优秀论文评审。

我们鼓励来自一线的科技工作者从实际工作中总结,可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优秀文章,希望年青的科技人员积极参加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组织开展的各项学术活动,推动我省交通工程学科的普及和发展。

2015年度学术年会获奖论文名单

获奖

等级

论 文 题 目

特等

建设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推动依法治国理论践行交通管理

欧阳纲良 聂俊江

省公安高警局局机关

二等

TOGAF在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系统设计中的应用

洋边耐政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中心

基于低碳交通的信号交叉口优化控制研究

芳李嘉 吴希

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长株潭城市群公路网运输效率与运营效能评估

萌郑亮

黄合来邓奇春

中南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长沙市五一商圈交通微循环改造研究

冰 李永汉

张可可

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三等

渡运安全的救生衣检测技术研究

欧剑波 周书仁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中心

基于北斗卫星定位技术的危险化学品运输源头预防控制系统研究

张岸杨尹波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科技信息中心

湖南省交通警察执法执勤安全防护问题的调查与分析

刘维茜孔书凝彭星科张潇 胡江武

湖南警察学院交通管理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分析

刘胜利罗从铭

聪吕雪丹易宁静

湖南警察学院交通管理系

城市主于道护栏设置研究

周付 苏磊 李希

莫蛟 彭立纯

湖南警察学院交通管理系

浅议“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唐金贵

省高警局常德支队

节假日期间沪昆高速安江服务区至竹田互通路段拥堵状况分析及解决对策

勇莫非

省高警局怀化支队

长韶娄高速岳麓收费站出口治堵策略

高朝晖

省高警局长沙支队

雪峰山隧道危化品车辆车辆禁区交通安全管理分析

周 灿 谢林洲

省高警局怀化支队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现场的交通组织以及安全防护

省高警局湘潭支队

浅谈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技巧

肖丰平

省高警局永州支队

组织奖

王千雄

湖南省高警局

文明出行 遵守交通秩序从小做起

——记交通安全科普教育进校园活动

20156月9,长沙县丁家小学的小朋友们迎来了湖南警察学院交管系的哥哥姐姐们,他们身着统一的交警制服,迈着整齐的步伐,为小朋友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科普知识课。本次“交通安全科普教育进校园活动”由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联合湖南警察学院交通管理系、长沙县交警大队共同举办,活动受到了全校师生的热烈响应,对培养孩子们从小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具有重大意义。

本次活动分为赠送科普书籍、多媒体授课、交警手势操表演三个部分。活动开始时,省交通工程学会丁连棣秘书长亲切地问孩子们:“你们知道人的什么东西是最重要的吗?”孩子们争先恐后地回答,有的说是品德,有的说是生命。是的,人的生命是实现人生价值的载体,是人最重要的东西,我们只有好好地保护自己,让自己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才能实现远大的理想。

接着,学会丁连棣秘书长、学会副理事长、湖南警察学院蔡果教授、长沙县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张晓春、新安中队指导员陈琳等向孩子们赠送了数百本《少年儿童交通图本》科普书籍。随后,湖南警察学院交管系学生为孩子们讲授《请你看见我,请你礼让我》的安全交通科普知识课,该课件曾获得公安部文明交通宣传教育课件竞赛优秀奖,其主要内容是“交通的构成、交通的语言以及平安文明出行”,孩子们被一幅幅生动的图片以及幽默的动画深深吸引,踊跃参与互动,抢答提问,课堂气氛十分活跃。有的孩子在课后反复背诵 “交通文明三字经”,说明交通安全知识已牢记他们心间。最后,丁家小学全体师生在操场集合观看了湖南警察学院交管系学生自编自演的“交警手势操”,并合影留念。

韶山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

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评审会在长召开

韶山高速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号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建设“两型社会”的示范路,该高速起于上(海)()高速公路韶山互通式立交,止于韶山市清溪镇洞江口,主线全长13公里,途经湘潭市的湘潭县、韶山和长沙市宁乡县等两市三县(),项目于2008年建成通车,至今已通车营运7年。由于该高速中央活动护栏及匝道水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还因时间及材料问题,标志牌、轮廓标、标线等反光效果不佳,省高管局湘潭管理处着手对其进行综合改造。

受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湘潭管理处委托,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组织李祥、刘国民、李学俊等专家对韶山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一阶段施工图设计进行评审,并于201506月12在省高管局2312会议室主持召开了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养护处、湘潭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省交通勘察设计院韶山高速交通安全设施改造施工图设计技术人员及评审专家共12人

会议首先听取了编制单位湖南省交通勘察设计院设计人员的汇报,阅读了设计文本和相关资料,并进行了认真讨论。会议认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符合部颁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要求,施工图设计的技术标准、设计规模基本符合《国家公路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设计通用规范》(JTJD80-2006)、《公路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06)等的规定。设计原则和设计理念正确,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颁标准和规范要求,能保证该高速公路高速畅通,能够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能更好地发挥高速公路功能。但施工图设计说明、标志、标线、护栏、轮廓标、预算等内容仍存在不合理之处需进一步修改,有些标志牌地名的修改建议业主、设计单位加强与地方政府和相关单位的沟通,达成共同的意见;我省高速公路网的不断完善,标志牌地名指示的连贯也需要进行相关的修改。

新增理事及理事单位名单

学会职务

姓名

单位

年龄

职务

联系方式

常务理事

聂志强

湖南辰波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39

董事长

13617312666

郭亮夫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

45

副局长

18173193999

标题新闻

2014年学会获湖南省科协学会工作先进集体。

中南工大交通运输学院黄合来教授获2014年湖南省科协学会工作先进个人。

湖南省交通工程学会2015年理事会暨学术年会713日在长沙召开

会员论文选登

对电动车安全管理问题的思考

李佳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邮编419100

摘要:按电动车的性质,电动车基本上应当纳入机动车管理。电动车数量激增的原因有法律界定尚存争议、市场需求量较大、市场监管缺位、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处于被动状态等。分析了电动车安全性能、电动车驾驶人、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从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源头管理、加强路面管控、广泛宣传教育等角度提出了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电动车安全管理建议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电动车作为一种新型、环保的交通工具,具有环保轻便,方便快捷,价格低廉,目前既不用缴纳税费、上牌,又不要求驾照等优势,受到了广大居民的欢迎。以芷江县为例,芷江县近5年来电动车数量激增,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随之攀升。2014年全年,芷江县城区共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61起,与2013年同比增加23起。其中不乏造成惨重结果的交通事故。例如2014522115分,黄某(男,50)驾驶三轮电动车从芷江县城三里坪往么家坪方向行驶,途经晓坪路口时与张某(男,58)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致张某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一、电动车的定性

交警在平常执勤过程中,查到电动车违法行为时,车主通常会振振有词地说他的车是非机动车。问及为什么是非机动车时,他会说车行告诉的或者说他的车不烧油只用电。在许多群众的观念中好像只有使用燃油的车才是机动车。有时查到使用燃油的车没有挂牌,车主会说,“这是助力车,车行说不用上牌,也不要驾驶证的。”他们的二轮电动车和普通摩托车从体积上看没什么区别,他们有的四轮电动车从外观上看跟普通汽车也没什么两样。认起真来,特别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对于这些车辆的违法处罚往往是按机动车对待的,造成交通肇事罪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轮电动车(绝大部分)、三轮电动车、四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不属于非机动车,具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与第(四)项明确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概念。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机动车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根据管理实践,通常将非机动车分为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人力车和畜力车等。

20129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中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不大于 4kW,没有良好的骑行能力,重量超过40公斤的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被作为两轮轻便摩托车、正三轮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时速超过的50公里、电动机最大输出功率总和大于 4kW的二轮电动车、三轮电动车属于普通摩托车。目前路面上的四轮电动车基本上属于标准中的纯电动汽车。

二、电动车快速增加的原因

芷江是一个位于湖南省西部的一个小县。芷江县城区行驶的电动车,从两轮到三轮再到四轮的发展,经历了不到5年的时间,现在城区行驶的车辆中,各类电动车的比例不下3层。去年以来四轮电动车增加速度迅猛,城区已达到300台左右。道路上电动车越来越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法律界定尚存争议。

现行的法律条款对电动车的定性较为含糊,没有对其属性进行明确界定。目前市场销售的电动车有关技术指标基本符合机动车的特征,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应定性为机动车,但又无法纳入工信部出台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名目,因此对生产厂家的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管存在漏洞,导致大部分不具备生产资格的厂家违规生产电动车。

(二)市场需求量较大。

电动车车主们认为,电动车价格便宜,使用方便,甚至都不用像摩托车那样需要办理保险、上牌等手续,也不需要驾驶证。另外,电动车轻便、快捷,尤其适合女士、中老年人和在校学生。而且电动车使用起来环保卫生,无废气排放和噪音污染,因而受到广大居民的青睐,具有极为广泛的消费市场。

(三)市场监管缺位。

许多购买者在购买电动车时往往只从实用出发,不能完全对此类车辆是否合法生产,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进行核对辨别,加之一些利益熏心的销售商家借助购买此类车辆人群法律意识存在盲区的机会,在销售过程中欺骗消费者说这类车无需上牌办证,给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误区。以近年来发展迅猛的四轮电动车为例,四轮电动车由于操作简单、无污染、低能耗等特性,最初作为观光车、巡逻车、运输车等,被广泛应用在风景区、大型公园、城市步行街等区域性场地。但部分商家为获取利益,脱离有关部门监管,打出“中老年人代步工具”的口号向普通消费者推销,导致四轮电动车泛滥成灾。二、三轮电动车的发展时间更长,但没有监管部门从生产到销售环节进行有效管理,使五花八门的代步车、助力车、爱心车等流入市场,造成当前车辆管理上的乱象。

(四)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处于被动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目前,电动车基本上无法登记上牌,一旦被公安机关查扣,会引发群众关于“既然车辆能销售,为何不能上牌?既然不符合规定,为何允许厂家生产?”等质疑,对公安机关的工作很不理解。“平时交通部门不会管理我们,但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通部门又按照机动车进行处理,可认定为无证驾驶,醉酒驾驶电动车的还以醉驾论,造成人员伤亡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也引起广大拥有电动车居民的不解。由于现行的法律条款对电动车的定性模糊,在法律实务上缺乏可操作性,到底是按非机动车还是按机动车处罚没有明确规定,使交警部门对电动车的管理处于两难之中,也让司法部门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候陷入了尴尬的境地。在湖南,可能只有长沙对电动车实行了登记编号管理。

三、电动车存在的安全隐患

在当前的管理体制中,电动车似乎成了三界之外的怪物,游离于监管之外。随着电动车数量的迅猛增加,已经在全国各地的交通安全体系中埋下了重大隐患,具体来说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电动车安全性能方面。

生产环节管理不到位,造成电动车市场竞争无序化,大量不合格的电动车在市场销售,如有的四轮电动车车身已经和普通轿车一样大,车速设计越来越快。有的在刹车、喇叭、响铃方面存在明显缺陷,有的材料、焊接也存在质量问题,大多数电动车刹车方式比较普通,稳定性、制动性能较差。很多“山寨”品牌、“三无”产品充斥市场,质量没有保证,电动车电池漏电起火的事件屡屡发生,威胁着驾驶者的人生安全。有些车主对电动车进行非法改装,整车超重、超宽、超速等现象非常明显。近年来,因电动车车况问题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二)电动车驾驶人方面。

因电动车驾驶人群体的特殊性,有相当一部分电动车驾驶人对交通法规知识缺乏了解,自身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他们大多未经正式驾驶技能训练,缺乏驾驶常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遇到紧急情况往往因处置不发引发交通事故。许多电动车由于没有上牌,车辆驾驶人利用交警对其难以进行有效监管的便利,在道路上随心所欲的行驶,如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横穿公路、酒后驾驶、争道抢行、违规载人及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十分普遍,严重影响着道路交通安全,是当前交通事故频发的重要诱因。

(三)交通事故处理方面。

由于绝大多数电动车未列入机动车管理名录,无法登记机动车牌号,没有办理车辆强制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容易就赔偿问题引发纠纷。受害人往往因得不到医疗费和赔偿款而频繁上访闹事,既损耗司法资源,又影响到社会安定。电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将给案件侦破带来巨大困难。

四、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的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推进依法管理。

加强和规范电动车的管理需要做到有法可依,为此,建议上级职能部门抓紧出台电动车的生产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首先,把合格的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围。既然电动车的推广使用已经成为既定的事实,现在一刀切的让这些车成为非法的,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不能得到广大群众认可和支持。所以应该适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界定好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的界限,将符合机动车条件的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的管理范围。严格对车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不符合国家规定目录的杂牌电动坚决不予上牌。同时,在具体上牌工作中严把车辆安全检验关,以保证电动车的可操作性,上路的安全稳定性。其次,将投保交强险作为电动车上路行驶的基本门槛。为避免电动车肇事后,责任人无力赔偿,给受害人带来更大的伤害,可以对电动车驾骑人实行考核制度,对电动车实行登记、上牌的同时,要求投保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以降低电动车的行车风险,来保护车主和第三人的利益,这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获得赔偿,减轻诉讼成本,还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效率。

(二)强化源头管理,健全管理体系。

公安、工商、质监、环保等部门要强化对电动车生产、销售的监管,对无证经营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的厂家、商家和黑作坊坚决予以取缔和整顿,杜绝不合格的车辆流入市场。据调查,一些生产商、经销商为迎合消费者心理,生产、销售经过擅自更改电动车生产技术规范标准、擅自撤除限速器的电动车,其车速超过30公里/小时,有的可达60公里/小时。本来是生产非机动车的,一改就改成了“机动车”。工商、质监、交管等相关部门应根据当地交通环境特点和交通状况,应把电动车管理纳入整个交通管理大系统中,保证各个环节、各个部位都有人抓、有人管,推行联合对电动车的生产、销售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的有效举措,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规定电动车的单位责令整改,凡没有整改到位的,一律不准上市销售。

(三)加强路面管控,净化交通环境。

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采取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打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在重要时段和路段,重点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延伸管控范围,逐步推进对电动车的依法管理工作。交警部门应改变重机动车管理轻非机动车管理的倾向,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既对照非机动车的标准,又区别于一般的非机动车,对电动车进行严管、严查、严纠,形成严管高压态势。重点查处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法载人、争道抢行等严重扰乱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强制报废不合格电动车。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电动车实行区域性限制性通行,营造严格、有序、规范的行车秩序,促进电动车规范行驶。

(四)广泛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是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保证。一是利用交通“五进”宣传契机,加大对广大市民特别是中老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二是借助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介,通过以案释法形式宣传电动车存在隐患及行车要点,提醒广大市民在没有法律保障情况下,尽可能不要购买电动车,以防权益受损。三是充分利用学校这个平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当前电动车已进入到广大家庭之中,作为平日里便捷的交通工具,电动车也成为家长接送学生上学返家的不二选择。而通过“小手牵大手活动”,以民警跟老师共同合作,对学生这一联系学校与家庭的纽带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强化宣传教育。一方面以此培养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意识,另一方面通过受教育的学生对家长日常的道路交通活动产生影响,最终实现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对学生与家长同时作用的共赢。

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其涉及的范围比传统意义上的汽车、摩托车更加广泛。做好电动车及其驾驶人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根本利益。只有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源头管理、加强路面管控、广泛宣传教育,且坚持齐抓共管、长抓不懈,才能有效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遏制电动车交通事故上升势头。

农村校车安全问题研究

——破解怀化市鹤城区黄金坳农村片区学生出行难的对策

许昌松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

涛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办公室主任

邮政编码:418000

【摘要】受自然条件和历史、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约,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薄弱,广大农村学生上放学的出行需求矛盾十分尖锐,“涉校”交通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在我公安交警部门对农村群众的调研走访中,群众要求政府解决学生出行困难、确保出行安全的呼声极高。因此,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领导,切实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通过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不断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切实解决农村学生上放学的出行需求,确保广大农村学生出行安全,杜绝群死群伤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关键词:农村校车安全问题研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教育事业也在不断发展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村学生乘坐校车上放学的需求与农村校车的运力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但是受地理环境、道路基础及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发展农村校车运营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可忽视又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加强农村校车建设与管理,实现农村学生安全、便捷出行成为了一个热点和难点。本文以黄金坳农村片区为例,提出了几点粗浅的对策与建议。

一、农村学生出行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怀化市鹤城区黄金坳农村片区地处湘西南,是典型的多民族杂居的山区农业乡镇,黄金坳农村片区有黄金坳镇、芦坪乡、贺家田乡、凉亭坳乡四个乡镇,总面积为330.13平方公里,总人口约为4.69万人,有37个行政村和一个居委会,436个村民小组,学校5所,在校学生约4100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道路状况,并且随着近年来经济结构的调整,城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人口出现空心化,大量农村小学、初中被裁撤、合并,进而使多数孩子上学路程变远,对于乘车上学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学生们每天上放学主要乘坐低速载货汽车、面包车和三轮摩托车、农用车等“黑校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十分突出。20126月19615分许,鹤城区芦坪乡壮丁村驾驶员李某某驾驶号牌为湘N-0WA63号的三轮车(违法装载20名学生)由壮丁村开往芦坪学校,当车行驶至芦坪村生屋组路段下坡时,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三轮车发生自翻的交通事故,致使多人受伤,其中壮丁村丁湾组学生谭某某(女、7岁)、刘某某(女、10岁)、谭某某(女、9岁)三人严重受伤(两人留下残疾);201547日,鹤城区黄金坳镇谭家村和家村民小组10号村民丁勇(男,62岁,身份证号:43300119530920221X)无证驾驶一辆无牌无证三轮摩托车(发动机号:8D900271)接送谭家村10名小学生和1名村民由谭家村驶往黄金坳镇中心完小,上午820分许,当车行驶至谭家村山下上坡路段时,三轮摩托车熄火后因驾驶人丁勇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后溜并翻入路外8米深的坎下,造成包括驾驶人、乘客在内的12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重伤3人)的交通事故。此类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鹤城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具体表现为:

(一)道路交通环境复杂,安全形势严峻。黄金坳农村片区共有道路31条,总长为1569公里,其中国道1条:贯穿黄金坳镇与凉亭坳乡总长为35公里;乡道三条:总长为224公里;农村“村村通”公路共27条:总长为1075公里;辖区登记在册的机动车驾驶人员约为944人,机动车约为1279台。较长时间以来,因受地形、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辖区内修建的农村道路最宽路面约8米,最窄路面仅约3米,且普遍存在路窄、坡陡 、弯多、视线不良等路面状况,加之临崖、临水、临谷等危险路段无配套安全警示、防护设施,使驾驶人无法了解路况和交通动态,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农村不能通行客运车辆的低等级公路还是占相当的比例,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又严重缺乏,道路环境复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薄弱。机动车类型大多以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面包车为主,特别是二轮摩托车,且无证驾驶、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现象十分突出,狭窄的路面、复杂的路况为校车的行驶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二)校车车型混杂,安全系数低。一方面,地区发展不平衡,一些经济条件差的地区只能用其它车辆来充当校车,且车辆容量有限,不得不将大量的学生安排到一辆车上,这样在颠簸的路上很容易伤到车上学生;另一方面,有些地方的学校用没有执照的“黑校车”接送学生或者是专用校车与非专用校车混杂运营。以鹤城区黄金坳农村片区为例,黄金坳片区下辖黄金坳镇、芦坪乡、贺家田乡和凉亭坳乡4个乡镇,区内有1所中学、4所小学和6所幼儿园,在校中小、幼儿园学生约4100人,最偏远的行政村距离学校超过了5公里,目前总计有7辆接送学生的校车,其中黄金坳镇3台、凉亭坳乡2台、芦坪乡2台,由于资金和社会资源的不足各校均为小学和幼儿园合并使用。有限的校车数量完全不能满足农村学生上放学的出行需求,加之大部分的学生家长外出打工,留守学生出行困难,每天上放学主要乘坐低速载货汽车、面包车和三轮摩托车、农用车等“黑校车”,这些车辆大多车况较差,不少甚至是拼装报废车辆,无疑给农村学生平安出行埋下了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三)无证驾车、超载等交通违法现象突出。教育布局改革后的农村小学,一般要服务周边多个行政村,服务面积较大,每天需要多量校车、分走多条路线,有时候一辆班车每天还得跑2、3趟,这样不仅驾驶员易疲劳,乘车的学生也因为乘车时间问题需要起早贪黑的等车,需要乘车的学生数量极大,而校车的数量又十分有限,客观上造成农村地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运行、人货混装以及面包车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十分突出,极易导致群死群伤恶性道路交通事故。且当前农村地区广大驾驶人文化程度偏低,大多是“三无”人员,没有经过任何正规培训就从事校车的运营活动。同时由于打击非法营运取证难以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线长、面广、监管难度大等因素,以致全市大部分地方非法营运车辆在一定时期仍继续存在,例如今年发生的“4.7”黄金坳“涉校”交通事故,驾驶人丁某就属于典型的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三轮车违法接送小学生上学途中因操作不当导致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校车安全管理缺乏联动机制 。随着《校车安全条例》的出台,校车的安全问题正式纳入法制轨道,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校车安全管理体制及政府等有关部门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还缺乏适合本地特色和工作实际的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等。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公共服务水平低,缺乏一套适合本地区农村学校、幼儿园校车的安全管理机制。按照校车有关规定,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是校车管理的职能部门,教育部门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校车审核工作;交警部门负责对校车及驾驶人开展法律上的管理工作,处罚相关交通违法行为;安监部门负责监督工作,都有职责管理好校车的安全工作,形成社会职能部门、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社会化管理机制。但是,至今校车的管理未能形成这种有效的联动管理机制,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沟通,没有统筹规划,造成了事实上的管理缺失。

二、农村校车安全问题形成的原因

(一)部分党政及部门领导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基层党政领导在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下,没有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农村学生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即便是芦坪乡“2012.6.19”、黄金坳镇“2015.4.7”等“涉校、涉生”交通事故的发生,有的地方对农村交通安全工作仍然停留在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签订责任状的层面。对非客运车辆载客,农村广大群众、学生出行难问题没有认真分析原因,寻找解决办法,个别基层政府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辖区道路交通“人、车、路”的基本情况心中无数;个别乡镇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思想认识不高,责任心不强,专干不专,人员变动频繁,对交通安全管理指导不力,村级服务站的建设严重滞后。

(二)农村学生出行难的问题解决难度极大。由于经济等条件的制约,在新农村建设中,我市的农村客运市场建设严重滞后,农村客运市场秩序极为混乱,广大农村地区客运班线少,偏远山区甚至无客运班线,农村客运运力严重不足,难以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农民出行难,没有客运车可搭乘,学校的校车更是无法满足学生上下学的需求,绝大部分村民和学生只得搭乘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老旧客车等交通工具。加之农村客运公司的挂靠制度管理松散,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监管形同虚设,受高额利润的驱使,常常只顾效益不顾安全,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随意抢客、随意上下客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有一些不法分子从废品回收站、外地低价购买一些临近或已经报废的老旧机动车,经过简单的外包装后上路行驶营运,农村群众安全出行的问题得不到解决,交通安全隐患十分突出。村村通公路狭窄,安全设施缺乏。一是村村通公路明确乡镇负责保养,每公里每年只有800元的维护费,乡镇无专人、无技术,经费紧缺,对村村通公路的维护无能为力。二是目前村道公路大部分只有3.5米宽,路窄、弯急、坡陡、临崖临谷临水,并且安全设施严重缺失。市、县政府无专门经费解决村村通公路安全隐患,无法达到客运车通行条件。

(二)经济支持薄弱,政府财政补贴不到位。农村地区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总量较小,且财政增收速度也慢,用于发展社会各项事业的财政资金十分有限。这几年虽然政府制定并实施一些积极的有效的民生政策,比如减免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但是农村学校由“一村一校”转变为“多村一校”导致很多农村孩子上下学都需要乘车,于是校车应运而生。由于校车运营只能早晚接送孩子,成本高,利润少,市场运作率低,许多厂家都不愿意投入校车生产制造,农村学校也“养不起”校车更无力购买校车,这个“缺口”就需要政府“买单”,据统计在全国范围内,包括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购买校车,政府需要财政投入3000亿元的预算,且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约1500亿元,这4500亿元需要由政府承担。可见,财政投入不足是当前加强农村校车建设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瓶颈问题。另外,加上校车具有外部性,因此需要政府起主导作用,进行扶持。但是目前政府尚未建立“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好体系,校车的购买和维护不能紧靠政府单方面的运作,社会参与和准入门槛没有制定统一的标准。

(三)各部门责任不落实,职权不明确。对于各部门责任不落实,职权不明确,历来存在分歧,主要表现在:1、教育部门虽然整合校园资源,撤并学校,使得农村路途遥远的孩子被迫坐车去学校,孩子的出行安全没有明确的保障范围,再加上并没有明确的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在校车问题上没有获得明确的事权以及管理权,很难协调相关部门。2、交警部门主要致力于对路面的管控,由于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点多、线长、面广使得当前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尤为凸显,集中整治后很难起到真正的杀一儆百的作用,难以从学校源头上加以控制,尤其“黑校车”驾驶人往往都是“打游击战”,所以仅仅从路面掌控难以处罚到本质上的非法运营。3、由于学校资金薄弱,而孩子上学又必须坐车,这就催生黑车市场的存在,虽然有的是学校租用社会车辆,但是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核准,也未与车辆出租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不明确。并且有些车辆无牌、无证、无保险,俗称“三无校车”这些车辆的安全状况不达标,这就暴露出一些地区存在人为非法擅自改装车辆。公安部门以及有关部门在校车安全管理方面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管有漏洞等突出问题。

(四)校车安全意识淡薄,驾驶人素质良莠不齐。一方面,学校、家长缺乏责任心。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学生,由于距离远,交通不便,家长对交通的负担能力相对较弱,也不愿意投入太多精力在孩子的接送上,所以也不过多地关心学生的安全问题,对于超载校车存在侥幸心理。学校方面也较少进行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校车的安全教育经常流于形式,对于在校车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危险,以及怎样使用车上的逃生工具没有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另一方面,农村校车司机的素质良莠不齐,一些司机为了缩短校车单程的运营时间,而获得更多的利益,经常随意超载和超速,大多超载在两倍以上。且农村校车的驾驶员一般是车辆的拥有者或者是熟人介绍,文化程度普遍偏低,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大多数没有经过正规的驾驶培训,从业者多数是“半路出家”,甚至连最基本的汽车、摩托车的机械常识都不懂,就无证驾车上路,有的即使有了驾驶证,但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专业的校车司机屈指可数。

三、农村校车安全保障策略

(一)要变革农村现有的交通方式。当前,广大农村学生上放学的出行需求矛盾尖锐,大部分的学生家长外出打工,留守学生出行困难,在对农村群众的调研走访中,群众要求政府解决学生出行困难、确保出行安全的呼声极高。因此必须要大力发展农村校车,充分利用市场和行政两个杠杆破解农村校车发展面临的难题,开放农村校车营运市场,加快农村校车发展速度。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建民营等方式,鼓励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合作、入股农村校车建设,切实解决广大农村学生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

1、黄金坳片区内农村公路等级较低,受现行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的限制,许多农村公路不能开通客运线路,这成为影响和制约农村公共客运市场发展的&ld